向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領務組申請法文文件證明時,請上領務組網站查詢相關辦法。
應備文件,依申請文件如下:
駕照:
護照影本、駕照正本。
出生證明:
護照影本、父母護照影本、臺灣戶政單位所出近期三個月內的中文出生證明書正本、中文出生登記申請書或是中文戶籍謄本正本
家庭證明:
護照影本、父母護照影本、臺灣戶政單位所出近期三個月內的中文戶籍謄本(個人記事欄不得省略)。
在學證明:
護照影本、經本(教育)組核驗過同等學歷之在學證明。
結(離)婚證明:
護照影本、父母護照影本、臺灣戶政單位所出近期三個月內的中文戶籍謄本(個人記事欄不得省略,記載結婚事實)及中文結婚證書正本或影本。
單身證明或結婚能力證明:
護照影本、父母護照影本、臺灣戶政單位所出近期三個月內的中文戶籍謄本(個人記事欄不得省略)
結婚法律習俗證明:
護照影本
良民證:
護照影本、臺灣警察局所出近期三個月內的中文無犯罪記錄證明正本。
更名證明:
護照影本、父母護照影本、臺灣戶政單位所出近期三個月內的中文戶籍謄本(個人記事欄不得省略)
其他證明文件
*本網頁僅列申請文件證明所需之基本文件,詳細申辦資訊及所需文件請上領務組網站查詢。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領務組
Service consulaire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78, rue de l'Université - 75007 Paris
領務櫃檯開放時間
9:30 - 12:30;13:30
- 16:00(因應法國疫情,自2020年10月30日起調整開放時間,下午不對外開放)
電話 : 01
44 39 88 20
資料更新: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