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申請就讀大專院校,有時校方會要求出示由申請者母國駐法單位開立之同等學力證明(équivalence)。駐法教育組為同學們提供以下兩項免費證明服務:
高中畢業會考合格同等學歷證明/晉階高等教育資格證明
由於臺灣法國學制不同,高中畢業後升學並非以文憑申請進入大學。在臺灣曾經就讀大學或大學畢業的同學,僅需準備以下所列文件,向本組申辦證明:
臺灣學歷(大學、專科校院)對等法國學制之認證
有些學校會要求非法國學制出身之申請者準備這項文件,亦即要求申請者母國駐法單位證明該學歷應對等於法國何等學歷(例如:bac+2、bac+3、bac+5等等)。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憑臺灣學士學位申請法國碩士班第二年(M2)、或憑臺灣各級技職院校文憑申請法國學位學程等案例中;甚至部分學校統一向所有非法語系學制出身之申請者要求這份證明。請準備以下文件,向本組申辦證明:
上述法文證明文件可直接繳送申請院校,免手續費,需2個工作日。本組不對外開放,親自辦理前請先來電/來信預約時間。另考量同學可能身居法國各地,故開放通訊辦理,然為求慎重,請選擇通訊辦理的同學先來信與本組聯繫,並附上上述各項文件掃描檔,以確認收件情況與聯繫方式。來信請於信封上以中文註明「申辦同等學力證明」,以免耽誤收件與寄件。
上述提及之正本,親自辦理時請隨身攜帶,驗畢即歸還。如採通訊辦理,考慮正本郵寄風險,允許以清晰之影本代替,請務必提供影印清晰的影本,避免驗證困難。
資料更新: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