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公立大學原則上由國家出資維繫運作,以確保高等教育之普及化,因此學費低廉,目前公立大學學費約在170歐元至601歐元不等(視註冊文憑種類而定,未包含學生健保加盟費用)。
*請同學注意,法國政府自2018-2019學年起便逐步調漲首次來法就讀公立大學學程的外籍學生註冊費。
附表:2020-2021學年度法國公立大學各學位學費費率
學位名稱
註冊費
(法國、歐盟及其他已在法之外籍學生)
註冊費
(首次來法註冊之非歐盟外籍學生)
學士階段 (Licence / licence
pro / DUT...)
170
2770
碩士階段 (Master / Master
pro...)
243
3770
工程師文憑 (Diplôme d’ingénieur)
601
(部分學校例外)
601
(部分學校例外)
博士階段 (Doctorat)
380
380
部分醫學相關學位
501
501
法國大學下設「UFR」(unité de formation et de recherche,直譯為「教學暨研究單位」),規模介於臺灣之學院與系所之間, 惟沿襲舊稱,這些「UFR」仍經常以舊制學院「faculté」為名,然行政上其實是「UFR」。這些「UFR」的名稱依照各校特色而定,並無固定稱謂,且經常可見數種相近科學併於同一 「UFR」,例如藝術人文科學 可能結合藝術文化相關科系,法學、政治、經濟、社會等學院亦可能合併設置,而藥學亦可見與生物或生命科學合併於同一「UFR」者。
大學除「UFR」之外,尚設有附屬教育或研究機構 (如部分大學附設之政治學院 - Institut d'études politiques,或與國家科學委員會CNRS合作設置之研究中心等), 或大學技術學院(IUT)。以巴黎第八大學為例,大學下設11個「UFR」,另有3個附屬教學研究機構以及2所大學技術學院。每個「UFR」下設各類「學位」 或「科系」,視負責人與教學團隊是否相同而定。
外籍學生自大學第一年起註冊法國大學
外籍學生首次申請法國大學一年級之入學,需先自法國以外地區辦理大一預註冊申請(DAP - demande d’admission préalable),流程是於 12月1日至1月間,向法國在臺協會之法國教育中心(Campus France -Taiwan)辦理線上預註冊(法國教育中心線上系統),旅居臺灣以外地區者,請逕洽居住地法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於3月底前通過法國教育中心的面試。已持有B2以上之法語能力文憑者等待學校通知,尚未持有該文憑者則必須參加每年2月份於臺灣舉行的法語檢定考試。詳情請參考法國教育中心網站或網站連結:https://www.taiwan.campusfrance.org/
外籍學生憑臺灣大專院校學歷註冊法國大學
無論持我國大學肄業或畢業證明,皆可透過同等學歷驗證申請適當之法國大學各階段學位。由於法國大學自主政策,法國政府並不明文干涉各校招生標準,因此,申請進入學士、碩士、博士等階段之學歷條件與法語程度等,皆由各大學科系自行認定。惟以下3項原則可供參考:
申請大學時如遇學校要求自行出示母國駐法單位核發之同等學歷證明或高中畢業會考合格同等學歷證明,請洽駐法教育組辦理,詳情請見:「臺灣文憑認證」。
法國公立大學申請入學季節
法國公立大學一般自每年春季(第二學期)開始接受簡章索取,然各校進度落差甚鉅,部分院校科系自一月便開始受理簡章索取、三月截止收件,反之部分院校科系則五月方展開作業,碩士班申請名額若不足,九月尚有第二梯次申請機會。正因如此,同學宜自冬季起積極察訪有志申請科系,以便春季開始進行申請作業。
法國公立大學排名?
受到昔日臺灣大學志願選填以及英美留學文化影響,許多同學誤以為法國大學亦存在排行高低。不過,由於法國公立大學政策是採取各自發展專長,較無排名高下之分。特別是研究所階段,則以各碩士班、博士院之學術取向與申請者自身學經歷背景作為是否被接受申請之判斷標準,因此較無法國高等學院,特別是工程學院與商業學院體系中所謂「熱門院校科系」之分。
法國公立大學申請入學與註冊程序簡介
原則上,早年皆寫信向院校、學院或科系索取簡章與報名表,如今網路發達,幾乎絕大多數大學都提供網路預先報名下載簡章的服務。
如果並不確定自己是否能申請特定學級或科系,最好先去信說明個人學歷,並附上已法譯好之最高學歷影本,可證明之工作履歷、特殊經歷等(有時可抵相關科系之相關學分,並影響所進之階段)及申請入學動機函,希望了解的科系以及就讀的階段,附上回郵信封即可(必須是法國郵票或是國際回郵票卷)。
若申請的學校與法國教育中心線上系統相互連結,且表示需要透過法國教育中心線上系統申請,則請依法國教育中心申請流程辦理,網站連結為:https://www.taiwan.campusfrance.org/
國內譯妥為法文之學歷文憑、成績單、出生證明等譯本須在臺由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並經中華民國外交部領務局複驗後在法使用;在法亦可請法國政府認可之法院翻譯人法譯,法定翻譯社與翻譯人名單(Liste des traducteurs assermentés)可至各市政府(mairie)索取,或參考駐法領務組提供之法國上訴法院宣誓翻譯師資料。